7月29日,由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办的国际税收“夏日盛宴”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举办。来自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师生齐聚一堂,围绕国际税收的前沿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次活动得到中央财经大学太阳集团0638、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财税研究中心支持,是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合作处引智项目重要活动。
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海涛教授为活动致辞。马海涛教授首先回顾了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收的发展历史,并对国际税收研究团队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上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马海涛教授表示,我校国际税收团队发出了中国声音,形成了良好效果,扩大了影响。在给予国际税收研究团队充分肯定和鼓励的基础上,马海涛教授为团队提出了三点宝贵的建议。第一,应当努力成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的标杆,在数字税收一体化乃至财税改革的教学科研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第二,应当注意开拓学科建设的路径和创新措施,注重跨学校、跨学科、跨国界发展。第三,在注重科研的同时,更要注重对人才的培养,通过创新改革,根据不同学历层次,制定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海涛教授
新书发布环节由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教授主持。此次发布的学术著作为《数字经济国际税收变革》系列研究,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结集出版。丛书由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教授主编、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教授执行主编,研究系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设置的“国际税收跨学科团队”重点研究项目、太阳集团0638组织的“中央财经大学标志性研究成果”培育项目支持的集中攻关阶段性成果。
曹明星教授在汇报中表示,国际税收团队一直以中华儒道思维解读国际税收全球治理的问题与对策。基于中国“阴阳冲气用中”及“公私合和共生”儒道思维,引入有为政府的价值创造,有利于打造市场与政府双轮驱动双率协调新发展思路,走出私有货币资本单边主导企业和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困境。
《数字经济国际税收变革》系列研究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廖益新教授认为系列丛书对当今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进行了详尽的梳理,提出了许多新颖和有价值的观点。解决国际税收面临的各种挑战,要求我们积极创新,跳出原有的思维定式。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姜跃生用四个词对丛书进行了概括,认为“其书可喜,其心可嘉,其论可用,其事可继”。丛书对国内外的观点进行了详尽的梳理,以中国思维和视角去分析问题,体现了团队的民族情怀和家国情怀,独道且富有见解的观点开拓了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思路,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引广受好评。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张志勇先生对团队的研究成果表示高度赞扬,并提出国际税收的研究应当放置于百年未有之大背景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为团队今后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新书报告与专家点评
专家对话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廖体忠博士主持。廖体忠博士首先介绍并回顾了双支柱改革的历程和现状,他认为支柱二方式是一种“超全球化”的方案,中国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来应对支柱二带来的挑战。中国的司法体系、税收协定可能面临着重大调整。在支柱二的背景下,中国需要调整原来BPES 1.0中的各种政策。同时应当认真分析支柱二可能对我国的转让定价、利润转移、受控外国企业等产生的冲击。中国在人才、法律、制度上均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本次的学术讨论是非常有必要和有意义的。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廖体忠博士
维也纳经济大学国际税法研究院JeffreyOwens教授的发言主要围绕着支柱二实施的动因和困难展开,Jeffery认为支柱二的落地依赖于国际间的合作。但遗憾的是,支柱二不仅没有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达国家间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歧。Jeffery认为支柱二规则复杂,推进缓慢,这些都将影响支柱二的落地,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实施。支柱二没有确立一些基本的原则,这也是支柱二方案存在的较大问题之一。
维也纳经济大学国际税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Ivan Lazarov认为全球最低税是对企业所得税的补充,其设计理念也是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并存的。GLoBE制度并不直接限制各国采取措施来减少其境内企业税负,而是确保所有大型跨公司承担至少承担一定的税负。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中心副主任朱炎生教授系统地从支柱二与现行税制、避免双重征税制度、税收协定三者间的关系进行梳理,从不同的角度加深了听众对支柱二的理解,在对比的过程中分析了支柱二方案对各项制度带来的影响。针对哪种规则最可能适用并获益,朱炎生教授从UPE实际控制者、UTPR规则下的纳税人、CFC的控制者等多个不同的角度进行解读,给观众带来有益的启发。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何杨教授立足于中国国情,利用详实的数据分析了支柱二将可能对中国和发展中国家产生的影响。何杨教授研究发现,最低税制度将可能减少压缩了发展中国家利用税收优惠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空间;但另一方面,全球最低税为各税收管辖区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JeffreyOwens(左上)Ivan Lazarov(右上)朱炎生(左下)何杨(右下)就国际税收前沿问题展开讨论
活动的最后是由牛津大学商业税收研究中心John Vella教授带来的专题讲座——《支柱二对国际税收竞争带来的影响》。John表示支柱二带来了两个富有争议的问题:支柱二在多大程度上允许国家间的税收竞争,哪些国家将会获得由支柱二新增的税收收入。基于这两个问题,John从支柱二立法模板中的实质排除方法(SBIE)和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的角度,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John通过案例的方式生动地展现了他的研究成果。第一,QDMTT改变了支柱二规则的适用顺序,来源国将优先享有支柱二新增的税收收入。第二,SBIE激励了来源国参与税收竞争,即使引入QDMTT也不会恶化收入来源国在国际上的税收竞争地位。
John还认为,SBIE和QDMTT规则的引入虽然可以解决支柱二导致的两个问题,但是可能增加全球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上的税收竞争行为。因为最低税负和来源国优先的保障,某些国家甚至有可能将企业税率下降至零参与国际税收竞争。John同时提出,对于有效税率高于支柱二门槛的公司的所在国,上述结论有待进一步探讨,为大家指明了未来研究的思考方向。
牛津大学商业税收研究中心John Vella教授
(供稿:曹明星 审核:曹明星 编辑:王萌)